根據國家標準委下達的國家標準制修訂計劃,工業和信息化部已組織完成《肥料分級及要求》強制性國家標準制定工作。在標準批準發布之前,為進一步聽取社會各界意見,特予以公示,截止日期2018年1月4日。
來源:工信部官網
標準規定了肥料的分級、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則、標識。標準適用于各種工藝生產的商品肥料。
標準規定:按有害物質限量分為生態級肥料、農田級肥料和園林級肥料。生態級肥料使用的基礎肥料見附錄A。
1.肥料 fertilizer 以提供植物養分為主要功效的物料。
2.商品肥料 commercial fertilizer具有植物營養價值,以商品形式出售的肥料。
3.生態級肥料 ecological grade fertilizer能提供一種或一種以上植物必需的營養元素,改善土壤性狀、提高土壤肥力、不給生態系統帶來負面作用、維持持續穩定的農業生產和生態安全的一類肥料。
4.農田級肥料 field grade fertilizer能提供一種或一種以上植物必需的營養元素,提高土壤肥力、維持持續穩定的農業生產和農產品安全的一類肥料。
5.園林級肥料 garden grade fertilizer能提供一種或一種以上植物必需的營養元素,提高土壤肥力、有利于園林植物生長、土地整治、植被恢復的并可使用固體廢物作為原料的一類肥料。
1.各種工藝生產的商品肥料應在包裝容器的主視面用大號字體標注“生態級”、“農田級”或“園林級”。
2.生態級肥料應在包裝容器上注明所使用的主要原料名稱。
3.其余應符合GB 18382。
標準報批稿及編制說明請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(www.miit.gov.cn)“文件公示”欄目閱覽,并反饋意見。